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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2018-07-01 15:43  (来源:市环保局)
                                                                       (第十九批   2018年7月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企业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责任单位
1 D450000201806250044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葡萄镇小山根村西岭大队 反映位于葡萄镇小山根村西岭大队的一家小型散养猪场(名为阳xx养猪场),恶臭扰民。 桂林市阳朔县 大气    举报内容属实。
   阳xx养殖点属非规模化养殖,无需办理环保、畜牧等相关手续。养殖点后面有村民居住,属于禁养区。周边为该村的农田和菜地。养殖点建有沉淀池和沼气池,无污水外溢痕迹。收集的猪粪堆放在猪舍内的空栏内,用于自家农田和果树施肥,养殖污水经沼气池发酵处理后用于果树施肥。养殖点周边能闻到异味,对周围村民造成了一定影响。2018年6月28日,阳朔县对阳xx养殖点进行复查,该养殖户已对猪舍进行了清扫,异味明显减弱,同时正在着手处理存栏内的肉猪。
属实 1、要求该养殖户进一步搞好养殖场内卫生,采用生态养殖技术、减轻养猪臭味;做好除臭、猪舍清洗等环境卫生工作。尽快退养,不再进新的猪苗。2、阳朔县将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该养殖场的关闭工作。 阳朔县人民政府
2 D450000201806250058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彰泰睿城小区 反映彰泰睿城小区1-8栋楼下餐饮店产生油烟、噪声扰民。政府的公示情况不属实,1、6、7、8仍然存在油烟臭味,这些栋楼的地下人防工程净化设备开机时产生噪声大、震动大,油烟味大。 桂林市七星区 大气,噪音    举报内容属实。
   1、6月27日七星区环保部门再次对睿城小区进行现场调查,发现睿城小区1#—2#、3#、5#—8#楼商铺大部分餐饮店已停业整改,睿城小区油烟污染问题已得到有效的改善,1#—2#、3#、5#—8#楼已基本无油烟味。
   2、6月25日,七星区区环保部门对睿城小区地下室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声源噪声监测,声源噪声75分贝。现场调查时发现地下室油烟管道存在油烟跑漏现象,造成地下室油烟污染。
部分属实   1、要求睿城小区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停业整改完成后方可营业。
  2、要求彰泰公司定期对地下室进行排风换气。
  3、彰泰公司已向上海一家油烟的专业设计公司咨询相关事宜,拟委托其对睿城小区的专用烟道及地下室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优化设计,计划于2018年9月17日完成整改。
七星区人民政府
3 D450000201806250075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乡陶马亭 反映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乡陶马亭的五家养鸡场(老板均姓郑,鸡场名称不详)以及一家林姓老板的养猪场,将粪便随意堆放在村道上,产生臭气熏天,滋生蚊虫。南风水泥厂开采时爆破产生的石粉洒落在茶江河上游饮用水源处,污染下游居民饮用水。 桂林市恭城县 大气,水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绹马坪村有七家养鸭场和一家养猪场无养鸡场。现场检查发现,郑x养鸭场在村道边堆有鸭粪,散发臭味,滋生大量苍蝇。林xx养猪场办理了养殖用地等相关手续,建有沼气池,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均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未发现该猪场将猪粪堆放在村道上。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2、桂林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场地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现场检查,矿山周边植被无扬尘附着在表面,采矿区域四周的废水均收集至三级沉降池进行沉淀处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季度均进行取样监测,根据2018年5月检验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合格。恭城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相关指标均符合饮用水源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1、督促各养殖户做好清洁养殖技术指导。要求养殖业主做好粪污处理。
2、恭城县环保局要求桂林南方水泥公司在开采爆破时做好石粉降尘工作。
恭城县人民政府
4 D450000201806250076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叠彩街道办九华山社区 反映位于叠彩街道办九华山社区门口的臭水沟未整治好、有臭味。附近的生活污水排入叠彩公安分局门口的鱼塘,水质发黑发臭。建筑垃圾堆放在鱼塘旁边,现在无人处理,影响周边环境。 桂林市叠彩区 土壤,大气,水    举报内容属实。
   1.鱼塘旁建筑垃圾为新立村委建设办公大楼所堆放的建筑材料及部分建筑垃圾。
   2.鱼塘中存在生活垃圾,主要是由于前期暴风雨天气,将周边垃圾带入鱼塘;另有周边居民将垃圾随意丢弃在鱼塘旁,造成了新的污染源。
   3.污水沟因其不流通,长久以来产生臭气;该区域属于老旧厂区范围,无排污管道,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大多由排水管悬空直排,产生污染;附近一公厕,因设施老化排污设施损坏,流出污水产生恶臭。
属实 1、新立村委立即清理所有的建筑垃圾,已于6月29日清理完毕。
2、组织相关人员清理鱼塘中和周边的垃圾,加强卫生的管护。鱼塘中垃圾已于6月29日清理完毕。
3、加强与市直相部门对接,尽快促使扁山路开通,提升其周边的配套设施,解决周边的污染问题;协调市国资委共同商讨解决居民悬空直排生活污水的问题,目前已召开相关协调会议;7月底前完成对公厕化粪池进行加固改造,防止污水外溢。
叠彩区人民政府
5 D450000201806250079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 反映在桂林市七星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内每天晚上七点至凌晨两三点钟闻到类似焚烧异味。认为可能是周边塑料厂焚烧塑料边角料、垃圾站焚烧垃圾,或是周边的废品回收点焚烧电线。 桂林市七星区 大气    举报内容属实。
   现场调查,发现距离桂电金鸡岭校区边界约300米处有一个塑料加工作坊,该作坊位于黄莺岩村,租用农民搭建的厂房,属于无证经营,不定时夜间偷偷加工作业。该作坊以废泡沫塑料为原料加工生产塑料颗粒,在加热废泡沫塑料的过程中产生有异味的气体,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属实 七星区立即关停取缔该塑料加工作坊。 七星区人民政府
6 X450000201806250014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营盘村川江一带 反映澄江水利发电有限公司在桂林市恭城县西岭镇营盘村川江一带修建川江电站,项目打通隧道产生的石渣被堆放在河里、水漕中,污染水质,同时该电站工程还导致河道干涸,农田用水、生活用水枯竭,农田无法耕种。 桂林市恭城县 水,土壤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经恭城县多次到川江电站、川江上下游现场查看,未发现有电站工程建设产生的石渣被堆放在河里、水槽中,且川江河流清澈,周边植被也未见被破坏现象,不存在污染水质的情况。
   2、西岭川江电站建设拦河坝截流,未设置生态流量下泄口,使厂房至拦河坝河段形成减水河段,引水坝下游部分河段水流减少。
   3、川江河流域森林密布,森林覆盖率良好。川江左右岸多为山林,植被良好,周围农田未见无法耕种现象。附近村屯均通过引用山泉水,解决了村民饮水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川江电站立即停止用拦河坝截流取水的行为,川江电站目前已停止发电,并将拦河坝闸门打开。
2、责令恭城澄江水利发电有限公司按《关于对刘家洞电站、川江电站未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落实相关措施,保证河流生态流量。
恭城县人民政府
7 X450000201806250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梅溪镇 反映梅溪镇梅溪大坨村福竹砂场(位于八角寨景区主干道旁)进行采砂作业造成河流浑浊,鱼虾灭绝,影响下游梅溪村村民及梅溪中学师生用水。沿河还有梅溪村把火石会龙桥砂场和茶坪村砂场都存在排放废水污染环境的问题。 桂林市资源县    举报内容不属实。
   2018年6月27日,资源县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这几个砂场有继续生产的痕迹,下游水质清澈。
不属实 资源县将加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杜绝辖区内非法采石采砂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资源县人民政府
8 X450000201806250027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的山水凤凰城小区144栋和145栋之间 反映位于西城北路的山水凤凰城小区144栋和145栋之间搭建了一个面积约90平方的厨房(怀疑该厨房属于无证经营)。该厨房安装了一个直径约50公分,高约三米,长度约六米的排烟管,每天产生的油烟对外直接排放,污染环境。该厨房使用大功率油烟机,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多次跟物业反映,一直都没得到整改。 桂林市临桂区 大气    举报内容属实。
   现场检查发现,钢架铁棚是144栋别墅户主范xx违法搭建作为厨房使用,通过一直径约50公分,高3米的烟囱排烟。油烟机在工作时产生的声音,对旁边环境确有影响。投诉人也多次向山水凤凰城小区物业进行反映,物业公司多次上门进行调解,未能取得实质进展。
属实 2018年8月15日前,由临桂区住建局对违法搭建的钢架铁棚进行依法拆除。 临桂区人民政府
9 X450000201806250030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平南街道办朝阳大道中段 1、位于平南街道办朝阳大道中段的一家广告装修公司(位于县卫计局对面的新华书店三门市二楼大厅)进行喷漆作业时产生油漆味影响周边居民。当地环保部门也去处理过,但不够彻底。希望该公司搬迁。2、县卫计局对面(朝阳大道中段)的四通三轮摩修店和县水利局旁的三轮摩修店,将含油污水外排。周边道路被油污污染。 桂林市灵川县 大气,水    举报内容不属实。
   1、灵川县辖区无“平南街道办”“朝阳大道”。
   2、灵川县卫计局位于灵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内,正对面为银渠路和灵川县行政办公大楼,背面紧邻住宅区,灵川县水利局旁未发现有三轮摩修店。
不属实 灵川县境内没有找到和该信访件反映情况一致的路段及企业。 灵川县人民政府
10 X450000201806250034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土桥村 反映位于四塘镇土桥村游企业排污,使相思河(下游是永福县洛清江)受污染严重,河里的水呈黑色。村民用相思河水进行灌溉农田和马蹄等农作物,被监测出重金属超标。当地政府虽然帮村里打井,但地下水也被污染了。希望上级部门调查。 桂林市临桂区    举报内容不属实。
   1、经现场调查,流到相思河水主要是县城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和临桂新区水系的水,土桥村上游未发现有工业直排口。2018年6月27日上午查看流经土桥村附近的相思河水颜色呈浅黄色。
   2、临桂区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分别在土桥村委陂头村水井中采取了水样,现场查看井水无异味、无漂浮物、较清,目前水质监测结果还未出;在土桥村委陂头村水田中分别提取了1.5公斤的土样,目前土样检测结果还未出。
不属实 1、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相思河附近企业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企业非法向相思河直排污水,将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加快对水样、土样检测,如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
临桂区人民政府
11 X450000201806250035 资源县枫木长坪砂场 反映位于中峰乡枫木村中心的塘长坪砂场(负责人:容凯),该砂场产生的污水乱排放,山体被严重破坏。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资源县 生态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资源县人民政府组织现场调查发现:
   资源县枫木长坪砂场,该砂场环保手续齐全。符合《资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采矿证于2017年8月28日已到期,采矿延续登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该砂场采矿证到期后已停止生产。调查当日,未发现该砂场自停产后有继续生产的痕迹。原开采时产生的废渣堆放在枫木河岸滩地上,在最高水位线以下。汛期易造成废渣冲洗进入河中污染环境。
部分属实    资源县人民政府责令资源县枫木长坪砂场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废渣,并砌筑好挡土墙,保护河道堤防安全。整改工作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 资源县人民政府
12 X450000201806250043 全州县汉世食品有限公司 反映凤凰镇的立岗村、六甲洞村、五龙山村、瓦窑头村、麻市村、雷公凹村和安和镇鸟山村的村民联名反映全州县汉世食品有限公司在立岗村饮用水源以及保护区内新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该行为违反《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地二十五条。养殖场的计划建设规模为存栏种母猪12000头、哺乳仔猪17260头、后备种猪2400头,年产猪苗300000头。该养猪场建成后产生的污水量非常大,容易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多次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都没得到解决,2018年6月10日举行了开工仪式。希望停止该项目的建设。 全州县 其他污染    举报问题不属实。
   全州县政府调查组查看了现场项目区域和立岗村饮用水源地发现:
   1.全州县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项目选址、环评、林业用地、设施农用地等相关建设手续完备。
   2.该项目已停止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已撤离施工现场,场内无施工人员和设备。立岗村委饮用水源地水质清澈、环境较好。
   2.全州县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投诉所涉及的村庄都不属于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没有进行“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不属实    1.全州县人民政府将做好环境保护、养殖业粪污处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及科学技术的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
   2.6月21日桂林市环保局与全州县人民政府组织到现场与群众面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对群众诉求做了当面解答。
   3.2018年6月17日全州县人民政府约谈汉世伟食品公司项目负责人,要求其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做好环保设施建设,着手建设立岗等自然村村民生活饮用水工程。
全州县人民政府
13 X450000201806250049 全州县海云百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反映全州县海云百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未落实相关要求,借清理河道之名,进行非法采砂,破坏湘江广西境内段的生态环境,造成沿河两岸水土流失严重。 全州县 生态    举报问题不属实。
   从2015年开始,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全州县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公开拍卖制度。2016年5月18日全州县海云百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公开竞拍取得湘江庙头大车及下白田溪洲的采砂许可权。该公司自竞拍得该溪洲的采砂许可权后,由于与附近群众存在的一些矛盾尚未处理清楚,该公司在挖航道的过程中阻力重重,一直无法顺利开展。目前,该公司已停止在河道里挖航道作业,从2016年5月18日至今该公司一直没有进入到其中标的溪洲范围内采砂。
不属实    1.全州县河道采砂综合治理办公室将加强对全县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2.全州县海云百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进入到其中标的溪洲范围内采砂,必须经全州县河道采砂综合治理办公室现场察看同意后,方可投入生产。
全州县人民政府
14 X450000201806250052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磨底塘村 反映恭城瑶族自治县回复回头山矿业公司(D450000201806110038)的整改情况,存在避重就轻、偷换概念、蒙混过关行为。当地政府不愿意作为,不愿意帮助村民争取合理的赔偿,还动用各种力量威逼利诱,整改也是敷衍了事,相关单位只是带巡视组看整改好的,隐瞒巡视组整改不到位和没整改的区域(采矿区上的上百窿道)如:1.矿产公司清理的尾矿物仅仅限于老山选矿厂矿坝范围,未对自然河道污染物进行清理。2.威逼利诱与村民签协议,补偿少。3.当地政府和中级人民法院未积极维护受害村民的权益。4.当地政府企图将矿区划出保护区范围,继续开采。 恭城县 其他污染,土壤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恭城县人民政府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发现:
   1.恭城县人民政府收到编号为D450000201806110038交办件后,立即组织了有关单位深入调查处置,收集相关现场照片、佐证材料等材料后,对举报的内容逐一进行了调查答复。
   2.2016年恭城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赔偿村民损失”诉求的处置和化解工作,经过多次与村民代表协商后达成一致补偿意见。到目前为止协助县矿产公司已与26户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书,补偿资金已发放到户,还剩6户村民没有签字领取补偿款。
   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恭城县开展“回头看”检查时,检查点的选择是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确定,不是由恭城县确定检查点,不存在隐瞒情况。此项举报问题不属实。
   4.县矿产公司的开采废石堆放在窿口周边,并未堆放到河道里。依据治理方案要求,对于窿道废石主要治理措施是在废石堆周围沿着水流方向修建拦渣墙及截排水沟并进行覆土复绿,减少对水体的污染。不需要对自然河道进行清理。
   5.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作为原告起诉被告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铅锌矿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后,目前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6.县矿产公司回头山矿区位于海洋山保护区描述范围内,2恭城县人民政府已经组织上报了确界方案,正等待上级部门的批复。
部分属实 (一)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恭城县矿产公司按照《恭城县矿产公司铅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在2019年年底完成整个矿区废石治理工作。
(二)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西岭镇人民政府进行调查核实群众受污染农田补偿情况,督促县矿产公司与村民进行农田污染补偿协商,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补偿协议,如不能完成,引导群众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恭城县人民政府责令
15 X450000201806250054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二塘火车站货场 反映桂林市临桂区二塘火车站的货场产生噪音、大气污染严重:1、二塘火车站货场龙门吊机工作碰撞车相壁产生的噪音非常大,该单位经常在夜间凌晨工作,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学习生活、工作及学习;2、该单位运输的沙石、煤渣、石灰渣等材料随意堆放,无任何防风防雨措施,日常扬尘严重,危害周边群众健康。 桂林市临桂区 噪音    举报问题属实。
   1、经调查,从2010年起,二塘火车站营业部附近陆续建起了万华小区、翰林君邸小区,四季阳光小区,这些小区离二塘营业部最近距离20—40米。火车每天24小时运行,二塘营业部在货运火车到达时,即进行货物卸货,货物装卸时使用吊机,工作时有碰撞火车车厢壁现象,产生一定噪声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2、经调查,二塘营业部到达货物卸货后存放于铁路边上,未覆盖,2—3天内购货单位才拉走使用,焦炭、煤均为颗粒状,无扬尘,石膏、磁土为粉状,到货时湿润,遇到特别干燥天气时,第二天会产生一定扬尘。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1、要求二塘营业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使用吊机工作时碰撞火车发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要求二塘营业部将易产生扬尘的石膏、磁土货物及时拉走,在拉走前须进行覆盖。
临桂区人民政府
16 X450000201806250058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锦江花园小区 反映位于桂林市永福县锦江花园小区对面的福寿风雨桥路段的几家露天卡拉和几个彩调队在滨江人行道上有常年占道经营,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向多部门进行反映,但未得到解决。 桂林市永福县 噪音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桂林市永福县锦江花园小区对面的福寿风雨桥路段的有几家露天卡拉Ok和几个彩调队在滨江人行道上经营,有少量占道和噪音情况,对周边居民的生活有一定影响。投诉人之前曾到永福县有关部门进行过投诉,有关部门也多次找露天卡拉Ok和彩调队的负责人进行谈话,并责令其将声音调低至规定分贝内,严禁中午12—15时、晚上22时后进行彩调演出和露天卡拉OK营业。该情况已经得到一定控制,但仍存在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永福县各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规范管理路边无证经营性卡拉OK,并督促相关部门在审批、颁发对城镇居民生活环境有影响的文化娱乐行业的营业证照时,要严格把关,依法行政。
   2、永福县公安局、县市容局等部门对露天卡拉OK和彩调队的负责人进行约谈,严禁在中午12—15时、晚上22时后进行彩调演出和露天卡拉OK营业,彩调队要组织群众在规定范围内观看,方便群众过路,县市容局加大非法占道经营整治力度。县相关职能部门将进行不定期检查,严防占道经营及演出产生的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发生。
   
永福县人民政府
17 X450000201806250059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九屋镇桂北山区瑶寨村 反映位于九屋镇政府将桂北山区瑶寨村的十里盘山水渠截断,修建电站,使得村里无水可用。 桂林市灵川县 其他污染    举报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东江水电站和新寨水电站均有环保审批手续。东江水电站取水点位于新寨村庙底(地名),出水渠约有4公里在老寨村辖区范围内,水量较上游有所减少,但没有影响到村庄用水,水电站尾水最终重新汇入新寨涔。新寨水电站取水点位于白水涔水槽(地名),而流经新寨村的溪流名为白茶涔,与新寨水电站取水点白水涔互不影响,没有造成下游无水可用的情况。经走访村民和东源村委支书、村主任,其他自然村也无因水电站造成下游村庄无水可用的情况。
不属实 加强河道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灵川县人民政府
18 X450000201806260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营盘村棕树坪屯 反映恭城县龙星矿业有限公司在桂林市恭城县西岭镇营盘村棕树坪屯开采铅锌矿,任意堆放矿渣,破坏植被林地,将生产污水直接排入农田致使土壤及农作物铅锌、镉严重超标。 桂林市恭城县 土壤,水    举报问题属实。
   1.恭城县龙星矿业有限公司采矿生产后的废石未及时处理清运,堆放在采矿窿口旁或者采矿窿口旁的山体边坡上,且没有建设宾格网、拦渣墙等防护措施;矿区窿道废石随意堆放,废石受山洪水冲刷,造成下方森林植被一定程度破坏;
   2.该公司西岭镇铅锌矿矿区采矿活动对矿区周围农田土壤造成了一定影响。2017年县农业部门对川江区域开展了农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棕树坪大部分农田地块中镉、锌、铅等元素都存在超标情况,送检的玉米样品中铅、镉元素达标,水稻样品中铅、镉元素存在超标情况。
属实 1、切实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按时、按计划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窿口废石的治理工作。
2、督促恭城龙星矿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植被恢复方案,落实植被恢复工作,确保2020年底完成覆土复绿工作。
3、督促恭城龙星矿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恭城县西岭镇铅锌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土壤修复工作,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土壤修复治理工作。
恭城县人民政府
19 X45000020180624003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 反映关于桂林市阳朔县环保局对农村环境开展连片整治工程,国家环保部投资了七千多万的资金在阳朔农村大约建设七十多个处理系统,现能运行不到10个,314工程完工后从未运行但验收却合格,有几个工程的承建方未完工就停工拿工程款离开,环保局却不予追究。认为环保局工作人员廖XX担任阳朔县环保局对外招标方及参与工程验收主要人员时存在账目不清问题。望督察组能够抽出时间到农村走访调查核实,确保人民利益减少国家资金损失。 桂林市阳朔县 其他污染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截至2018年6月27日止,阳朔县78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共有66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12个项目未通过验收。目前,阳朔县共有38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难以正常运行。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无314工程。
   2、阳朔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执行公开招投标,县环保局廖某同志参与2011-2013年的项目招投标工作,主要协助制作标书、污水处理站水质监测验收、参与项目验收工作等工作。对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阳朔县实行县级报账制,专款专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工程监理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财政局对项目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后,由县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按工程进度拨付款项给施工单位,不存在环保局工作人员廖XX账目不清的问题。
部分属实    1、针对部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未完成验收、有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无专人管理维护、建成后使用率不高、污水处理设施损坏严重等问题,要求阳朔县环保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整改维修工作,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运营条件后再移交第三方环保公司进行运营维护管理。
   2、针对38个已建成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难以正常运行的问题,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对不能用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后续运营管理维护经费投入,争取于2018年12月底前,所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站均完成整改,并投入使用。
阳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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