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随着天气转暖,生产经营活动复工复产集中到来,安全生产进入到事故易发高发时段。针对目前季节生产特点,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易发生生产事故的行业,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在生产过程中认真监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履职尽责,强化齐抓共管、严格执法、规范履职、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把问题想在前、把工作做在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采取针对性举措,突出重点抓落实,强化措施堵漏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少事少出”,保证我市“三月三”、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8〕9号)要求,切实加强事故直报工作,确保事故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凡是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受到伤害,经医院诊断需歇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均纳入受伤人员统计;其中经医院诊断需歇工10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按重伤人员统计。各县(区)要从3月开始把辖区事故受伤人员一并纳入统计上报。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把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作为工作重点,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加强预防,抓好隐患问题的整治,引导教育各行各业将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构建“群防群治”防控体系,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夯实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科技水平。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