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6月7日使用福建福州发行的“福路通·榕城通”交通联合卡(卡片IIN:31050600,发卡机构代码:1283910)乘坐一辆10路公交车,车内卡机上明确标有交通联合的标识,但刷卡后卡机提示“不在白名单”。然而当天乘坐的另一条线路和在前段时间乘坐此线路时却没有问题,且该线路也有包含在《全国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服务手册(2018年6月)》中。根据交通运输部4月1日正式实施的《交通一卡通运营服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交办运〔2018〕17号)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和运输企业在接收到新增城市名单通知后,应当在30日内对受理终端数据进行更新;接收到删除城市名单通知后,应当在7日内对受理终端数据进行更新。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城市名单进行增加、删除和修改。”希望相关单位能够及时处理这个问题,更新卡机内的白名单列表,方便异地乘客出行。
另外在办法中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交通一卡通在非发卡地使用时,应当享受当地有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方式、优惠额度及适用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目前在桂林公交刷异地卡还是收取基准价,不享受本地卡的9折优惠,与办法不符,望能给异地卡提供相同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