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7至11日,市林业局派出两个专项治理核查组,对全州县、兴安县、灌阳县、荔浦县、永福县、平乐县等6个县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退耕还林工程项目、营造林补助项目、林下经济补助项目等四个林业扶贫领域项目开展第一轮专项核查。核查组通过核查项目立项及验收材料、资金拨付及发放材料、资金使用及管理材料,并到项目实施地核查项目实施进展,跟踪和掌握了项目在林业扶贫方面产生的成效和不足。针对营造林补助项目和林下经济补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核查组要求各县林业局严格把控项目申报关,并监管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按照《2018年至2020年全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继续开展林业扶贫领域项目专项治理核查,坚决达到"核查的资金和项目达到50%,涉及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资金和项目要实现核查'全覆盖'"的核查目标,保障林业扶贫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