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基础作用,加快培育适应新消费,发展新动力,适应经济新常态。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促消费活动,扩大了消费需求,保障了全市消费市场持续稳定增长。
一、2017年第二季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零”)指标完成情况。
1、市级“社零”指标完成情况。市政府下达的2017年“社零”指标增长10.5%(924.28亿元),力争11%(任务分解要求:第一季度完成21%,第二季度累计完成45%,第三季度累计完成70%,第四季度累计完成100%。)。
1-6月,桂林市实现“社零”410.16亿元,同比增长10.9%,增速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个百分点,较今年一季度上升了1.7个百分点,高于市政府下达的增长目标0.4个百分点。
2、自治区级“社零”指标完成情况。商务厅下达的2017年社零指标增长10.0%(920.10亿元),力争10.5%。
1-6月,桂林市实现“社零”410.16亿元,同比增长10.9%,高于自治区下达的增长目标0.9个百分点。横向比较看,桂林市增速高于南宁0.05个百分点,高于柳州0.9个百分点、高于玉林2.4个百分点。前两个季度桂林市社消零售总额增幅高于全区0.29个百分点,居全区第4位,比一季度的排名提升了6位。
(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指标完成情况。
1、市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指标完成情况。市政府下达的2017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指标分别增长12.5%、15.5%、13.5%、16.5%。
1-6月,全市批发业和零售业分别实现商品销售额244.69亿元、382.93亿元,住宿业和餐饮业分别完成营业额15.65亿元、78.8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98%、14.75%、18.89%、19%,除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略低于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外,其余指标均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标。
1-6月,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分别完成零售额49.97亿元、287.13亿元、3.67亿元、69.39亿元,增速分别为29.9%、6.6%、14.1%、17.9%,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12.2%、70.0%、0.9%、16.9%,对二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8.5%、44.3%、1.1%、26.1%。
2、自治区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指标完成情况。商务厅下达的2017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指标分别增长12%、15%、13.5%、15.5%。
1-6月,全市批发业和零售业分别实现商品销售额244.69亿元、382.93亿元,住宿业和餐饮业分别完成营业额15.65亿元、78.82亿元,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分别同比增长14.98%、14.75%、18.89%、19%。除零售业增长指标比商务厅下达的指标少0.25个百分点外,批发、住宿、餐饮等增长指标均超额完成商务厅下达的指标。
二、2017年第二季度消费市场主要特点
(一)乡村市场消费增速高于城镇,餐饮消费快速增长。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2017年1-6月,城镇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6.5 亿元,同比增长10.59 %,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0.95个百分点;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66亿元,同比增长12.65%,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1.43个百分点,高于城镇2.06个百分点。
从消费形态看,1-6月,全市实现餐饮收入72.99亿元,同比增长17.68%,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3.14个百分点,快于商品零售8.14个百分点;商品销售337.17亿元,同比增长9.54%,增速较上年上升0.51个百分点。
(二)假期消费促进了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长。
(三)重点商品零售额增长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
(四)于2017年4月7日—5月7日,开展了以“培育新消费、增加新供给、促进消费提质升级”为主题的2017年桂林市“消费促进月”活动,大大促进了社零稳步增长。
三、桂林消费品市场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上半年批发、零售业增速较一季度有较大回升,但零售业累计增长率仍略低于市政府和商务厅下达的2017年增长指标。1-6月,全市批发业形势稳中向好,同比增速为14.98%,但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速为14.75%,略低于商务厅及市政府下达的的增长目标。其原因:一是我市主要的大型商业零售体的增长水平不够理想,微笑堂及百货大楼二季度的的增长率仅为5%左右,南城百货的还出现2.66%的负增长;二是网购火爆对本地零售冲击较大,“购多销少”, 随着网上零售比例的提高,网购越多,社零总额减少越多。网销越多,社零总额才会增加。我市网上零售交易进出极不平衡,绝大多数网上商品消费的销售额均在外地统计,还对全市传统商贸市场也造成了很大冲击。
(二)部分限上商品零售额出现负增长或增长缓慢。
1-6月,统计范围内的22类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中,大部份类值商品增长率比较平稳,也有4类产品出现负增长。分别是通迅器材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类、饮料类及家具类产品,分别同比下降40.3%、 36.9%, 0.5%、0.5%。石油及制品类、日用品类化妆品类、建筑装潢类等行业增速不高也拖累了全市的累计增速。
(三)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含大个体户)净增量有限。据统计,2017年二季度桂林市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为23%,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净增加数量和质量决定了上述比重的提升速度。
(四) 农村市场规模偏小,须努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随着国家对农村地区政策倾斜力度的加大,物流、网络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电商积极布局小城镇和乡村,多元化的购物方式和消费模式的创新,使农村消费潜力进一步得到释放。
2017年1-6月,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66亿元,同比增长12.65%。虽然增速比城镇快2.06个百分点,但其总量仅占全市社消总量的15.52 %,农村消费品市场尤其是农村电子商务有待进一步挖掘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