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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2018-04-27 15:04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安全监管工作财务人员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5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一)具备会计、审计专业证书;

(二)有会计、审计等相关二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和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424日至520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期间上班时间;

2) 报名地点: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69号东辅楼617室,联系电话:0773-5625050);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前来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他人代替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名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公布成绩及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公布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单位保障)。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参加体检。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提交局党组讨论确定,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月工资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2268/月+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发放,享受周六周日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聘用人员由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优先续签。

七、其他

本《公告》由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解释电话:0773-5625050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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