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大 桂林市政府 桂林市政协
首页 桂林印象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政务服务 公共服务 互动交流 桂林经济 投资桂林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减税降费 >> 地税局
文字大小: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房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2018-04-25 15:56  (来源:)

为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桂地税发〔2010〕18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桂林市商铺和其他房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问题的批复》(桂地税函〔2016〕92号)的规定,现将我市部分房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公告如下:

一、调整《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第四条规定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铺和其他房产,按3%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

二、进驻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的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房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公告的政策解读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23日

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房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公告的政策解读.doc
分享到:
 
信息检索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CA证书驱动
主办:桂林市人民政府  承办: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 & 管理维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桂林市信息中心
桂ICP备11001201号  桂公网安备 45031202000132号
网站标识码:4503000005
(最佳分辨率: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