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公布桂林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mobile.356884.com(www.ahglrj.com)和《桂林日报》全文公开,电子版可在mobile.356884.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桂林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桂林市骖鸾路23号;邮编:541004;电话:0773-5813252;传真:0773-5812562;电子邮箱: glzwfw @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3年,桂林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 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力推动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桂林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市“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办发〔2012〕27号),将原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合并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全市“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解决“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在已制定11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基础上(《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市政办〔2009〕153号),市本级2012年下发了《桂林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务组办〔2012〕1号),对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工作职责和政府信息查阅程序、查阅时间、查阅方式、收费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3年,市本级制定了《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办法(试行)》和《桂林市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务组办〔2013〕24号),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力度,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3年市政府及所属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同时在mobile.356884.com、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及时发布。市政府及所属部门都按要求在2013年3月31日前在本级政府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布了本级行政机关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及数据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政府网站。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并按自治区统一部署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目前,市本级和12县5城区以及64个市直部门均已建立了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市直78个部门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了部署;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109个(市本级16个,县区93个)已于2013年完成部署应用。全市(含县区)2013年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共发布各类信息约13万条,比2012年增长242.1%。
2.公众查阅点。指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图书馆为市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市直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托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在市本级、12县5城区及全市88%的乡镇/街道(129个)、50%的行政村/社区(931个)的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通过查阅点和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等可查询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
3.新闻发布会。2013年全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6次(含县区),及时发布需向社会公布的政府信息。
4.政务公开日活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 2013年5月10日下午,我市在市中心广场举办了首届“政务公开日”活动,并确定今后每年5月10日为全市“政务公开日”,全面开展以“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活动。此次活动以与民互动、解答民生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展板展示、分发宣传材料和调查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圆满地完成了政务公开日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共20145份,共接受群众和企业咨询3785人次,解答问题924个,收集意见和建议169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其他公开渠道。建立了市政府12345为民服务热线,整合全市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利用“12345”信息服务平台,设立全市政务服务热线,统一向社会公众提供行政机关职能范围内公共政策、信息咨询、建议批评、投诉举报等服务,方便快捷。2013年,桂林市政府12345为民服务热线共接听电话8575个,均得到有效处理和回复。一些部门还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信息。
(五)简政放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2013年,市本级开展了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清理。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市直部门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的通知》(市政办电〔2013〕68号),市政务办和市法制办联合对市直55个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及其他行政权利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审核完成并经市政府批准后,于2013年12月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布。各县区也开展了此项工作。
2.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继续发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开展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并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阳光下”审批服务,加快重大项目开工建设。2013年6月,为加快推进桂林国家旅游胜地建设,市政府决定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市、县、乡三级联动、多部门联审联批的工作机制,下发了《桂林国际旅游胜地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制度》。
(六)做好培训指导,提高业务水平
通过文件、会议、电话咨询、桂林市两公开工作QQ群等形式以及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加大“两公开”宣传力度和业务培训,并经常到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2013年组织举办了县区依托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市直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等多次培训,并对国土系统、教育系统等进行了专题讲座,全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通过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解读绩效指标,传授交流工作方法,提高了“两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收效良好。
(七)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作开展
加强市“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督查,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及电子监察系统监督等方式,先后对市直、县区进行两次全面大督查和多次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先后两次约谈9个市直单位分管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有力推进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桂林市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各牵头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电视、广播、报刊、板报等多种渠道宣传预决算、保障房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
(一)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公开
2013年,我市在总结201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继续健全预算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公开范围,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我市45个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获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全部按要求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或部门网站上公布了本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质询。2012年桂林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及2013年预算草案已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桂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桂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glcz.cn)公开。
(二)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桂林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切实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明确了职责,落实了专人,有力推进了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1.市房产局在网站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开工数、基本建成套数、竣工套数及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信息、分配房源、分配对象信息、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更新。
2.市房改办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将该办负责牵头的桂林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的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套数、竣工情况、分配入住等信息按时、按量录入了全区住房保障网。将该办具体负责建设、销售、管理的全市安居项目“万福安居小区”的建设规模、建设进度、销售情况、房源信息、申购情况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该办“房改之窗”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
(三)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局门户网站、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02条,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召开了大米铬超标事件新闻发布会,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进行及时信息公开,没有发生隐瞒事实不公开、推迟公开、漏公开等现象。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市环保局通过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环保决策、重要环保政策法规、重大环保政务信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热点信息都按相关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及时进行上网发布,提高了该局网站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引导了环保舆论方向,有效化解了各种环保信息谣言,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同时,该局开始着手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逐步整合环境空气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等各个重点领域的信息数据资源,方便公众查询。
(五)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
各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业务部门均对招投标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布。
1.政府采购
市政府采购办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市财政局网站及时公布政府采购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同时设有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汇总和发布。
2.土地和矿业权出让
市国土局依托中国土地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桂林日报、广播、电视等媒体途径,发布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招投标信息、土地出让公告等信息,切实加强群众关心的征地补偿等热点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
3.重大建设工程
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招投标信息等方面内容,市住建局都按月进行公开,主要由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站“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ljyzx.com/)网站公布。为了推动招投标信息的共享,2013年住建局网站增加了“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链接,按照每月实时发布,实际公开招投标信息共计601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中公开招投标信息共计92条。
4.水利工程
市水利局制订相关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栏目、桂林市水利局信息网“招标投标”栏目进行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以来,市水利局一直持续更新、公开信息包括水利工程的招标公告、变更澄清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并且所有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目前共发布此类信息209条,其中2013年度共发布160条,均在规定时间内发布。
5.其他工程项目
市市容局在本级政府网站、市容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了2013年道路清扫车(GLZFCG2013D0046)采购文件、道路清扫车采购(GLZFCG2013D0046)成交公告、2013年果皮箱(GLZFCG2013D0092)采购文件,果皮箱(GLZFCG2013D0092)采购成交公告等重点领域招投标信息。
(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
2013年市安监局在网上公布了事故动态信息,一是包茂高速公路(桂柳段249KM+290M处)发生的一起死亡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二是全市1-11月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共139起。同时,对恭城县“8.1”大明源至燕山公路挡墙垮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公布。对桂林市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进行了公布。
(七)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市拆迁办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桂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房屋征收法规政策,确保房屋征收法规的知晓率,方便群众查询下载,并根据住建部的建房〔2012〕84号文对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对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进行了明确。
(八)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市物价局制定了《桂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规程》、《桂林市物价局价格违法案件审理会议工作细则》、《桂林市物价局价格举报工作规定》、《桂林市物价局价格违法案件办理工作规定》、《桂林市物价局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桂林市物价局首问责任制度(试行)》、《桂林市物价局限时办结制度(试行)》、《桂林市物价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相关工作方案和管理保障制度,确保了物价工作的严格落实。该局通过网站发布关于制定和调整价格和收费方面的信息有200多条,同时在该局主办的期刊《桂林物价工作动态》以及《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相关媒体对价格和收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报道,实现了价格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透明性,公开效果显著。2013年该局开展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实现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不超过4%的目标,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控工作,并顺利完成了既定目标。
(九)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市教育局积极做好招生考试相关信息的公开,及时发布中考招生,小学毕业生入学分配等各类招生都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纪律、录取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同时,强化校务公开,促进学校民主管理:一是完善了校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对二层机构和直属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考评,考评工作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具体措施、规范实施、公开效果等5个方面进行;三是考评结果及时向学校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及时整改。通过考评进一步促进了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1.桂林供电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各类信息115条,及时更新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工作制度、供电业务办理程序和时限、电价及收费标准、咨询服务地点及电话、工作流程、服务事项及工作表单、工作动态等有关信息。通过广西电网公司95598网站,发布每月停电公告,在广西电网公司网上营业厅提供电费查询、用电报装、故障报修、投诉举报、用电变更、缴费充值等多项服务,便于客户多渠道查询电力业务。全年发布停电公告977条,发送电费、停电、企业公告等信息短信2775884条。
2.市市政局积极推进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水工程管理处、城市照明管理处、自来水公司、燃气管理处等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对这些单位的主要职责,工作情况及承担业务等信息均在市市政局门户网站或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及时进行了公开。
3.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工作规范、办事纪律、投诉方法、办事流程等信息24条,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方便了群众办事。
4.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为方便客户及群众及时了解人民银行最新金融政策和相关制度,在桂林市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表格等内容,提供下载平台;同时,充分利用该行原有的电子触摸屏设备,进行软件升级,增设政务公开网页,发布政务信息,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办理流程和依据,并通过政务公开联络员实施电子触摸屏信息公布实时更新机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3年,市本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365条,主要包括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财政、医疗、教育、住房、环保、劳动就业、食品安全、征地拆迁、重大项目联合审批等与公众密切相关政府信息。如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2012、2013年桂林市政府工作报告、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桂林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2012年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市政府文件、相关政务信息等,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了2012年桂林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市房产管理局网站公开了廉租住房相关信息,市房改办网站及时更新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市住建局下属网站对招标信息予以公示。市环保局在“桂林环境保护网”网站里定期对环境质量、公示公告等信息进行发布。市国土局网站公开了土地招拍挂、征收土地公告等信息。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在相关栏目公开教育信息和社会保障等信息,“桂林价格信息网”及时公布桂林市部分游览参观点价格等旅游价格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二)公开形式
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为民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网站
(1)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并按自治区统一部署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由市政府办牵头,将相关政策文件等信息在形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门户网站2013年发布信息约3万多条。2013年,约有近100多万人次通过桂林市政府门户网站浏览了桂林市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市政府、各县区政府、相关市属单位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2)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
桂林市认真做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工作,利用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平台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建设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时公开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一级领导班子、工作动态、村镇建设、乡镇经济、捐赠救助、补贴发放、计划生育、财政专项资金办理等信息,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目前已有88%的乡镇/街道(129个)和50%的村/社区(931个)完成了此项工作。
2.公众查阅点
指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图书馆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市直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新闻发布会
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6次,及时发布需向社会公布的政府信息。
4.其他公开渠道
建立了市政府12345为民服务热线,整合全市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利用“12345”信息服务平台,设立全市政务服务热线,统一向社会公众提供行政机关职能范围内公共政策、信息咨询、建议批评、投诉举报等服务,方便快捷。2013年全年,桂林市政府12345为民服务热线共接听电话8575个,均得到有效处理和回复。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市直各单位于2013年12月31日前已将本单位2013年政府信息的纸质材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报告等电子文档按送交格式和目录范本送交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及图书馆,分别收到单位送交的相关纸质材料1875份、2346份和2312份。
(四)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市直各部门除在本单位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同时还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信息。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和部署,在原来制定的《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基础上,按照现时要求,结合实际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发布协调等一系列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情况
2009年市政府已制定《桂林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桂林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市政办〔2009〕153号),2013年市本级制定了《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市政办〔2013〕139号),明确规定“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是市各有关单位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承办机构。市各有关单位应当授权窗口作为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之一,代表本单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市本级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7条,其中当面申请35条,网上申请及信函申请12条,主要涉及发改、国土、环保、住建、规划、房产等部门信息。所有受理的依申请公开都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答复了申请人,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28条,不予公开的5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2条,其他原因的2条。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3年全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1件涉及国家秘密,2件涉及商业秘密,2件涉及个人隐私,以上5条信息均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内容,已按规定程序答复了申请人。
(四)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图书馆为全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市政务办为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管理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面积约4000平方米,设有102个服务窗口,入驻部门58家,其中:一楼有21个单位,服务窗口50个,以民生服务等为主,同时设有效能监察室、投诉受理、咨询服务、信息查询、商务中心、银行、保安等接待服务场所;二楼有37个单位,服务窗口52个,主要办理涉及经济发展、企业服务为主的审批事项,各政务服务窗口均为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之一。同时有市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处、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等接待服务场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均设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配备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电子查询设备,可查询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桂林市各级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执行。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量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2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0件,其他情形0件。
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量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0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0件,其他情形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材料交送两馆一中心的力度有待加强;主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建设还需加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材料送交工作。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信息完整性,督促各县区,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及送交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可以及时供群众查阅。
二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保证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并在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工作。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依托政府网站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服务热线、电视、电台、电子触摸屏、政务微博等多种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四是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与培训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细则,培育一批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典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