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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03-26 15:51  (来源:市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公布桂林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mobile.356884.com(www.ahglrj.com)和《桂林日报》全文公开,电子版可在mobile.356884.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桂林市骖鸾路23号;邮编:541004;电话:0773-5811313;传真:0773-5811892;电子邮箱:glzfxxgkb@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1年,桂林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力推动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完善体制,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2011年4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桂林市2011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11〕66号),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健全机构,明确编制,配备人员,落实经费,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8月,下发《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桂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市办发〔2011〕45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市政办〔2011〕208号),将市本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并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各县区也按照要求进行调整,实现了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管理。 

  (二)健全制度,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市各级政府按照工作要求和部署,在原来制定的《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基础上,按照现时要求,结合实际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发布协调等一系列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如全州县政府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秀峰区政府制定了《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市拆迁办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市监察局制定了《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市直单位纪检组长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值班制度》等。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能特点和机关运行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工作程序及其工作机制,推动了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 

  (三)简政放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011年3月底,市政府成立桂林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1〕44号),按照自治区要求,组织人员对市本级市直、中区直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复核清理。经过反复审核、论证、确认和修改,确定了市本级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66个,共有审批事项612项(行政许可33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81项)。审批项目比清理之前减少323项,比原有审批项目减少了34.5%。经市人民政府审定,9月下发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市政〔2011〕104号),确定了《桂林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桂林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含确认、登记、备案)目录》,并按照“八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窗口权限)要求通过报刊、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要求所有公布的项目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必进”,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形式多样,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能力 

  全市各级各部门大部分网站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群众直接利益相关的公用事业办事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时效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大;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政府信息公开大幅提升。市政府网站完善了“专题信息公开”如“政府文件”“统计公报”、“财政公报”、“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等20多个栏目,充分发挥了网络信息传播迅速,群众查看方便的特点,进一步充实了政府公共信息平台。8月,市政府办公室建立了市政府“12345”为民服务热线,统一向社会公众提供行政机关职能范围内公共政策、信息咨询、建议批评、投诉举报等服务,架起了一座政府与百姓之间沟通的桥梁,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各类政府信息。 

  (五)便民利民,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2011年加大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工作力度,全市已有58个乡镇和街道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覆盖全市乡镇的39%,还有部分县区建立了村(社区)政务服务站。通过整合乡镇“七站八所”的审批(审核)、执法、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依托基层的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使居民不出社区、村民不出村屯便可了解、查询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三农”、教育、医疗等的政府信息。 

  (六)认真谋划,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十二五”规划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先后开展了本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二五规划”研究。市本级已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列入市重点专项规划,2011年对照自治区正式出台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进行了规范完善,提出:到2015年,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努力构建“阳光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十二五”规划研究,将在更高、更深、更广的层面上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1年全市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996条。其中概况类16347 条,占 46.72%;人事管理类287条,占0.82%;政策法规类740条,占2.11%;工作动态类11410条,占 32.6%;决策类459条,占1.31%;审批服务类5753条,占16.44%。 

  (二)公开内容 

  2011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财政预算公开、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情况、劳动就业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内容。如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2011年桂林市政府工作报告、桂林市全市与市本级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桂林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2010年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市政府文件、相关政务信息等,“桂林价格信息网”及时公布规范桂林市游览参观点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并就“桂林市城市供水价格”举行听证会,及时公布2011年来出台的重大价格(收费)调整文件。市商务局在《桂林商务之窗》网站里定期对与群众切身相关的猪肉等消费品价格、私屠滥宰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发布;市房改办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将最新、最快的房改政策、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情况进行及时、准确地公布。 

  (三)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并已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建设延伸至乡镇一级。2011年,约有近150万人次通过桂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浏览了桂林市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市政府、各县区政府、相关市属单位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2.公众查阅点。指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图书馆为全市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市直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1年依托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在市、12县5城区及58个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通过查询点和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询服务。 

  3、其他公开渠道。建立市政府“12345”为民服务热线,整合全市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利用“12345”信息服务平台,设立全市政务服务热线,统一向社会公众提供行政机关职能范围内公共政策、信息咨询、建议批评、投诉举报等服务,方便快捷。一些部门还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全市共收到申请公开信息1537     条,其中当面申请911条,网上申请及信函申请366条,其他形式申请260条,主要涉及经济项目、科技、税务、统计等方面内容。 

  (二)受理办理情况。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已全部受理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609条,部分公开17条。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11条信息,其中2件属于其他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内容,9件属于非本部门信息不予公开,并答复了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桂林市各级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执行。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全市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主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12年桂林市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予以改进: 

  1、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积极推进政府网站群建设,着力建立各自发布、集中监督、统一查阅、便捷搜索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强化监管,促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准确性,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继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并在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健全机构、落实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交流活动,进行信息公开审查、依申请回复、网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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