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涛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市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分别办理,现将我市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限时解决人员紧缺问题的建议
随着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量不断增加,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编人员已不能满足工作实际需要,为此,市政府决定增加编制外工作人员96名。目前,招录人员经过培训已陆续上岗,待人员全部到位后,可基本满足当前不动产登记业务需要。
关于合理调整分工的建议
为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增设受理网点和增派工作人员。我市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受理网点设置情况:1.市政务中心共设置8个受理窗口,其中2个为开发商批量件受理窗口。2.万寿巷不动产登记中心共设置5个受理窗口,其中2个为批量件受理窗口。即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共有4个开发商批量件受理窗口,且各窗口会根据批量件的数量随时调整受理信息录入人员。3.市国土资源局七星分局、秀峰分局、象山分局、叠彩分局也分别设置了受理窗口。自2017年2月15日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等批量件的相关资料均由窗口受理人员自行扫描。目前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共有25人,在市政务中心与市各相关部门实现并联办公,极大方便了群众。
(二)调整内设机构,合理优化配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的需要,在原来设定机构基础上,增设受理发证科、信息档案科,通过优化资源和人力的配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我市组织了专业的授课队伍,重点针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桂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以及权籍调查、主要登记类型、协助执行知识、登记受理知识、档案资料管理知识、公证业务知识等方面内容进行全员轮训、传帮代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件效率。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已累计开展3次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参加人数共150人次。
(四)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联的市国土资源局所属有关科室、分局、规划测绘院、执法监察支队等部门职责进一步厘清;同时还与市税务部门协商,达成共识,精减二手房过户完税的审核手续,大大提高办事效率。为推动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进程,我市还印发了《桂林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方案》,并于2016年12月31日完成了电子档案移交工作。
(五)减少收件材料,简化审批程序。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将多个独立但相互关联的登记事项一并受理,并按登记事项顺序连续办理登记。如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售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进行一次收件,合并办理;对已办理过不动产权登记还需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则无需提交房屋产权和交易确认材料;将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调整为一审办结业务,转移登记由原来三审办结调整为二审办结。总体办理时间比原来缩短了5—7个工作日。
关于优化公积金政策的建议
我市不动产登记与住房公积金部门通过沟通协调,陆续推出了多项提高不动产抵押登记和发放公积金贷款效率的便民措施。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不动产登记法定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的业务,我市可缩短到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还通过优化办理流程,进一步缩短了各项业务的办理时间,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散件提速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量件(20—50宗)提速至7个工作日内完成,50宗以上集中力量尽快完成。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通过简化审批环节和精减收件材料,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改善不动登记工作硬件与软件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服务。同时也希望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