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刚作政府工作报告。 记者何平江 唐侃 摄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任务,面对百年不遇的雨雪冰冻灾害,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来自多方面的严峻挑战,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协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富民强桂”新跨越目标和“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战略,坚持走农业稳市、文化立市、旅游兴市和工业强市之路,采取“四个非常”,狠抓项目建设和投资拉动,狠抓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抓紧推进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创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和市三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五年来,我市先后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全国法制教育先进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先进地区“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合作奖”等荣誉。
(一)坚持科学发展,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
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12项主要指标实现翻一番以上,其中,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实现千亿元和百亿元历史性跨越,分别由2005年的512.03亿元、51.6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103.56亿元和121.08亿元,年均增长13.5%和18.6%。地区生产总值增幅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由10.1%提高到11.0%,成为我市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时期。2010年,12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占全市比重分别由2005年的64.3%、41.8%上升为67.8%、47.0%,县域经济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2011年1-8月,全市地区生产总值680.55亿元,同比增长10.7%,财政收入85.28亿元,同比增长22.2%。
(二)坚持投资拉动,可持续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坚持项目带动战略,以“四大建设”为重点,实施重大项目623个,开工建设了“两铁五高三库”等一大批事关桂林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2005年的198.73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908.5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717.77亿元,年均增长35.5%。12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143.02亿元增加到712.97亿元,年均增长37.9%。累计新签市外投资项目2783个,新签项目总投资1629.14亿元,市外到位资金1205.50亿元,年均增长42.0%。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50家,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48.4%。这五年,是我市历史上建设重大项目数量最多、规模最大、完成投资最多的时期。
2011年1-8月,投资力度继续加大,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96.18亿元,同比增长30.4%,完成重点项目投资359.10亿元。
(三)坚持经济结构调整,科学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23.4∶36.5∶40.1调整为2010年的18.4∶44.6∶37.0,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高。
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现代工业快速发展。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园区经济,工业经济主导地位日趋凸显。我市被批准为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全市工业总产值由2005年的507.20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1254.29亿元,年均增长19.9%;工业增加值由155.67亿元提高到417.93亿元,年均增长18.9%,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由30.4%提高到37.9%,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54.2%。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以“五大五小”产业为主体的工业体系。高新技术产业逐步成为工业经济的主导,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0%以上。太阳能光伏、软件服务外包、动漫等新兴产业发展迅速,可望成为我市工业经济重要的增长点。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值超亿元企业由61家发展到223家,其中10亿元以上企业13家。工业投资快速增长,累计完成工业投资892.56亿元,年均增长34.4%,完成技改投资528.39亿元,年均增长50.7%,实施技术改造项目3000余项,实施投资超亿元项目100多项。园区建设成效显著,全市已拥有国家级、自治区级开发区3个,初步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龙头,西城经济开发区、苏桥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八里街经济开发区及各县工业集中区共同推进的组团式产业集聚发展格局。
2011年1-8月,工业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86.12亿元,同比增长37.9%。
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引领服务业不断拓展。坚持以旅游产业为龙头,着力加快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五年累计接待游客8601.90万人次,年均增长13.3%,实现旅游总收入549.73亿元,年均增长23.8%。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05年的164.7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91.53亿元,年均增长18.9%。我市成为全国首个经国务院批准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城市,完成了《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上报工作,阳朔县被确定为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积极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探索诚信旅游体系建设,整合旅游资源优势,构筑了以山水观光、休闲度假、会展商务、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城市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为主体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
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我市成为广西唯一的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消费结构不断改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等激活了农村消费市场,房、车、运动休闲、保健等新的消费热点持续升温。综合交通运输货运总量、客运总量分别是2005年的2.85倍、2.78倍。邮电业务总量是2005年的6.09倍。信息传输、商务会展、社区服务、教育培训等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区域性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和航空保税物流园区抓紧规划。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大大提高。
2011年1-8月,接待游客1877.8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30.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2%、35.5%。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3.51亿元,同比增长17.8%。
提升特色效益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2005年的187.19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19.80亿元,年均增长6.3%,养殖业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33.4%。粮食连年增产,水果、蔬菜、食用菌等种植面积和总产量持续增加,居全区第一。10大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进一步壮大,以农产品、畜禽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生产加工为主导的四大循环农业经济体系基本形成,成为全国首批创建全国循环农业示范市。
2011年,我市夏粮再获丰收,林业、水果、蔬菜、养殖业加快发展。1-8月,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67.58亿元,同比增长4.4%,为完成全年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坚持城乡互动发展,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以开发建设新区、疏解提升老城为重点,辐射带动小城镇和村(屯)建设,城镇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日益完善,城镇人口不断聚集,全市城镇化率由2005年的29.0%提高到2010年的39.0%,增幅高于全区3个百分点。
新区建设加快推进。完成了临桂新区总体规划、《桂林世界旅游城概念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上报工作。老城区连接新区的机场路改扩建工程竣工。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24条路网项目相继开工,核心区“五纵三横三环”路网基本成型。防洪排涝及湖塘水系景观工程、中心公园等公益性项目启动建设。创业大厦、“一院两馆”等一批标志性建筑封顶或即将封顶。原住民安置小区建设全面铺开。一批旅游、金融、商务、教育、工业等领域的项目进驻新城,为世界旅游城的建设增添了新的活力。
老城改造成效显著。实施了“三桥十路”“1212”工程等一批城市道路、桥梁、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市区路网结构和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老城核心区临街建筑立面改造及道路和街区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全面完成,城市品位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通过国家验收,黑山植物园一期、訾洲生态公园建成开放,市政设施进一步完善。“两江四湖”二期工程(桃花江、南溪河、小东江综合整治)、秀峰区琴潭旅游文化休闲园、雁山区科教园等特色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特色风貌进一步凸显。
县域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实施城镇面貌改观“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县城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拓展新区,城镇综合承载和服务能力提升。以桂黄公路沿线农副产品和物资集散流通为特色的城镇群,以阳朔、恭城、兴安、龙胜等旅游业和生态农业为主的城镇群,以各县工业集中区为主的新兴城镇群,以桂梧公路沿线荔浦、平乐等高效农业和食品加工业为主的城镇群发展迅速。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中小城市、特色乡镇协调发展的桂北城镇群逐步形成。
新村建设和老村改造扎实推进。五年累计投入10.63亿元,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屯)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10620个,建设新农村试点355个,其中“普惠制”新村155个。7021个自然村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加快村(屯)改造步伐,完成167个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并通过自治区验收;对漓江两岸、景区景点周边、城乡结合部、重要公路沿线的19658户住房和32个村(屯)进行立面改造、村容风貌综合整治,农村居住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快市政、园林、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建设和管理,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市区“五乱”治理成效显著。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强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和周边环境及道路整治,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提升。荣获自治区第六、第七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特等奖。
(五)坚持环境保护优先,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进一步凸显
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理念,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以科学保护漓江为重点,大力开展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不断强化综合整治,环境质量继续在全国保持先进水平。完成《桂林生态市建设规划》及12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全面启动科学保护漓江“六大工程”“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桂林节水型城市复查及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全市森林覆盖率68.93%、城市绿化覆盖率44.3%,居全区前列,可建沼气池入户率78.91%,继续位居全区第一。耕地保护、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地质灾害整治考核位居全区前列。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市本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0.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12个县全部完成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六)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
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49元,比“十五”期末增加8681元,年均增长14.1%;农民人均纯收入5487元,增加2484元,年均增长12.8%,增幅均高于全国、全区水平。
突出解决就业问题。全面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着力建设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实施“全民创业技能培训计划”“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和“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行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帮扶零就业家庭及“4050”等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五年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1.1万人,新增城镇就业31.6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目标以内。
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100%,养老待遇人均翻一番;9个县列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35万多60岁以上农村居民领取基本养老金。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92.0%,失业保险覆盖率95.12%。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覆盖,成为广西第一个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城市。率先在全区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有力,五年累计支出灾害救助资金3.26亿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79.2万人次,救助受灾群众585.1万人次。民政优抚对象得到妥善安置和救济。
坚持办好为民办实事工程。累计筹集资金90多亿元,实施了60多项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重点解决了农村交通、饮水安全、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等问题;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6万余户,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9万余套,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市内有6个公园实现免费向市民开放,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七)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五年来,市县财政累计支出教育经费119.38亿元,年均增长24.9%,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14.47个百分点,全面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教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两基”攻坚、自治区“职教”攻坚考核验收。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率先在全区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五年累计科研投入68.10亿元,是“十五”时期的1.66倍。获自治区以上科技进步奖128项,获专利授权3045件,占全区25.6%,位居第一;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达52%。建成1家国家级、18家自治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增2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广西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
积极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完成《桂林市文化发展规划》、《桂林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桂林市志(1991-2005)》出版发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全国文明城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基层文化阵地不断巩固,建成58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和107个综合文化站。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以《大儒还乡》、《灵渠长歌》等为代表的一批精品力作先后在全国、全区获奖,成功打造“百姓大舞台”“百姓大讲坛“漓江之声“读书月”等群众文化品牌。文化产业蓬勃兴旺。
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中央支持扩大内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06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全面实施,农民参合率97.86%,惠及360多万农村居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所有政府兴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兴安医改试点工作被作为医改工作样板在全区推广。全面开展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疾病得到有效防控。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显著,通过国家卫生城复审。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圆满完成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活动,成功承办第十五届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全国田径大奖赛等体育赛事,举办首届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桂林国际马拉松(半程)邀请赛。在自治区第十一届运动会上,我市金牌数和总分数均列第三位。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人民体质不断增强。
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首创农村“诚信计生”模式并在全国推广。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区领先地位,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下。
全力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五五”普法再获全国先进,成为全区唯一、全国5个连续三次获得先进的地级城市之一。全面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调解、大防控活动,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信访维稳工作有新的提高,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置。推进公安警务机制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加强以“天网”工程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打防管控能力明显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八)坚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健全了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完善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全会制度,政府执政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本届政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52件、政协提案1437件,办复率100%。
坚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绩效考评,政府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继续清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减少319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已延伸到所有县(区)并在30%的乡镇和部分村试点。行政审批行为得到规范,效率进一步提高。
强化制度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国防建设、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及双拥工作得到加强。宗教、审计、统计、新闻出版、编制、接待、机关事务、档案、供销、气象、地震、侨务、发展研究、社会科学等事业取得新进展。
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走农业稳市、文化立市、旅游兴市、工业强市之路,牢牢把握“两改一融合”机遇,全力打造千亿元产业和千亿元园区,加快建设桂林世界旅游城,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生态山水名城,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
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力争到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翻一番以上。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三次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人民生活全面改善。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生态保护有效加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节能减排控制在自治区下达任务指标以内,生态市基本建成,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区领先水平。
改革开放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开放合作深化拓展,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求,建议新一届政府今后五年着重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加快完成贵广高速铁路、湘桂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和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扩建。完成桂林至兴安、桂林至三江(桂林段)、灌阳(永安关)至全州(凤凰)、阳朔至鹿寨(桂林段)高速公路建设;开工建设桂林至北海(桂林段)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荔浦至玉林(桂林段)、灌阳经恭城至平乐、湖南新宁经资源至兴安(桂林段)等高速公路,推进龙胜至兴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和“一小时”交通圈目标。加强国道、省道干线公路提级改造及市际、县际联网公路建设,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快建设铁路、公路、航空、城市公交交通换乘体系和无缝接驳货物转运系统,加强市县、乡镇公路运输站场体系建设。
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防洪控制性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建设,基本实现桂林城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完成28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本消除病险水库安全隐患。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现有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水平。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防御旱涝和山洪灾害的能力。积极开展黄塘水库、江底水库及小溶江、青狮潭、金陵水库联通等工程的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
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开发,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重点协助抓好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2×350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工程、桂林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加快建设桂林广西风电产业基地,积极推广太阳能应用示范,承接中缅油气桂林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天然气设施,发展相关产业。
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发挥银行信贷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加大资金支持,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灵活应用财政资金,多渠道破解融资难题。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控,科学调配用地指标,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和改进征地搬迁工作,增强政府统筹保障用地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站制度和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做好“十二五”专项规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项目储备库,继续在基础设施、城市建设、重点产业、民生保障、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谋划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保持投资的持续性。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
(二)全力推进两大综合改革,打造跨越式发展新引擎
举全市之力加快桂林世界旅游城(临桂新区)建设。按照人财事相统一、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运转高效、管理创新、保障有力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建设开发模式,坚持市场化运作,创新项目融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大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项目,加快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高水平推进世界旅游城建设,使之成为以旅游产业为主导的旅游产业集群区,成为带动广西旅游业发展的新引擎,成为桂林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的新增长极,成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旅游新城区。按照两年打基础,五年初见成效,2020年基本建成的目标,加快完善大区域交通网络,打造主轴、拓展路网、形成功能、聚集人气;全面推进核心区基础性、带动性和标志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创业大厦、中心公园、防洪排涝及湖塘水系、快速公交、旅游通道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项目建设,推动世纪大道门户展示区、山水大道综合服务区建设。
积极探索旅游改革发展新模式。全力争取国家尽快批复《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最大限度地用好用足用活国家赋予的旅游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权,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自治区在漓江保护、旅游产品开发、建设用地、产业开发、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以建设世界旅游城作为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全面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项目建设和改革试点。积极培育阳朔、兴安两个旅游增长极,推进四条旅游发展轴带建设,培育三大特色产品,开发三大水陆游线,形成七大旅游品牌,健全景区景点交通干线网络,打造1小时旅游圈。深入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和广西优秀旅游县、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力争创建一批精品示范点。推动旅游业先行先试改革,进一步充实、完善、改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积极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快漓江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漓江收益分配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组建大型旅游企业集团,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旅游车船管理、导游人员薪酬和权益保护。深化旅游合作,开辟国际新航线,拓宽客源市场。加快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完善旅游信息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加强会展业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国际品牌展会的引进移植,打造“中国桂林国际会展”系列品牌,打造全国知名会展城市。
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全力争取自治区出台《加快推进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支持。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和国际化方向,积极创新服务业发展方式,扩大服务业发展规模,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和质量。大力推进服务业与一、二产业融合发展,调整完善服务业发展布局,积极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着力建设“五大示范区”。优先发展商贸物流、商务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加快培育、引进一批大型流通企业,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和商业网点布局。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文化创意、社会化养老等新兴服务业,推进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云计算服务产业基地、康复养生养老基地。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更多企业上市融资,努力构建现代金融体系。
(三)全力推进“两化融合”试点,加快完善现代工业体系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广电、电信、互联三网融合,发展壮大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机械、汽车等优势产业,改造提升食品、石化橡胶、冶金有色、包装与竹木加工、电力、建材等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等高技术产业发展,打造特色工业产业基地,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配套化生产的特色产业集群。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民营经济扶大扶强工程,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配套协作关系,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入驻园区创业发展,建立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力争到2015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达400家以上。
全力打造两个“千亿元工程”。加快构建以兴安光伏产业园为重点,以高新区、临桂、灵川、全州等县(区)光伏产业为支撑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带,努力打造广西太阳能光伏产业生产制造基地、创新基地和应用基地,力争到2015年太阳能光伏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以上。进一步理顺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展发展空间,强力推进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加快提升孵化创新能力,重点打造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新材料、新能源、创意产业等产业集群,力争到2015年高新区实现产值1000亿元以上。
发展壮大特色园区经济。进一步完善园区产业布局和功能划分,加快发展产业互补、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园区经济。苏桥经济开发区着力打造客车生产、汽车及零部件、橡胶产业、能源及建材基地,努力构建产业新城。西城经济开发区重点加快机械及汽车零部件、现代中药、食品饮料等产业建设,着力打造临苏工业长廊。各县工业集中区以特色农产品加工和优势工业为重点,加快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县域工业向特色化、集约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加快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努力打造一批地区生产总值超100亿元、财政收入超10亿元的经济强县。
(四)全力推进“四个示范市”建设,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现代农业科研、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实施粮食新增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抓好菜篮子工程,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农业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全国、全区农产品知名品牌。扶持壮大一批种养型、加工型和流通型龙头企业,发展一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区域性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建立完善循环农业经济体系,推广普及循环农业模式,打造一批生态富民示范县,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加大农村电力、通讯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继续抓好新农村建设试点,加快“普惠制”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规模连片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实施农村公路联网畅通工程和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工程,推进农村公路标准化建设,实现100%的乡镇、85%以上建制村通等级沥青(水泥)路。加大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增收致富能力,深化农村文明创建活动,培养良好生活方式和健康文明新风尚。
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拓展农业功能,抓好“魅力桂林乡村农业四季游”26条休闲农业观光线路建设。大力发展县域商贸、物流、金融等服务业,积极拓展城乡消费市场。加快培育发展特色专业村镇,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万元增收工程,培育发展劳务品牌,促进农民向城镇、园区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五)全力推进特大城市建设,推动城镇化跨越发展
加快老城区疏解提升。在加快新区建设的同时,继续推进市容提升计划,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建设宜居城市。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建设,完善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实施旅游配套、特色打造、环境提升、路桥建设、交通通达、住房改造等城市建设六大工程。全面完成“1212”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疏解城市交通。推进旧城片区、城中村、建筑物立面改造建设。加快“两江四湖”二期(桃花江、南溪河、小东江)、漓江洲岛等城市水环境和公园绿地建设,提升生态景观。大力推进新区老城之间的路网、公共交通体系及公共服务一体化,形成新老城区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格局。
加快构建桂北城镇群。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逐步完善“一轴两带”经济发展空间布局,重点加快中心经济轴发展,大力推进东部资源经济带建设,积极促进西部生态经济带发展。继续实施县城、重点镇城镇面貌改观“三年行动计划”“百镇千村行动计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县城改造及新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把县城建设成中小城市。建设一批旅游型、加工型、种养型、商贸流通型、综合型重点特色乡镇,使之成为农民工转移创业、易地安置、居民集中居住的重要承载区。继续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工程,深入实施特色名镇名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防震保安、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试点、工匠培训、制度建设工程。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有序转移,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子女就学、住房租购等制度。加大市政、旅游、社区、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停车场所,规范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停车管理,继续推进交通节点改造,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建立健全城乡清洁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市区漓江两岸、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江河湖塘沿岸、交通要道、集贸市场和建筑工地周边区域的综合整治。建设数字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六)全面加强先进文化建设,提升城市竞争软实力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塑造城市人文精神。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一院两馆”、广电大厦、桂林日报传媒中心、靖江王府及王陵和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保护、开发和建设一批文化名镇、名街、名村。完善文化设施网络,积极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巩固和拓展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继续办好“百姓大舞台”“百姓大讲坛”“漓江之声”“读书月”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打造艺术精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分级保护制度。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扩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覆盖范围。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努力构建桂林特色文化产业体系,重点培育发展文化休闲、演艺、艺术品、传媒影视、出版发行、文化会展等产业,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商贸业融合发展。围绕建设桂林国际旅游演艺之都、区域性动漫产业基地和书画影视基地的目标,优化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布局,加快文化创意、文化休闲、文化旅游等产业项目建设,培育发展一批文化创意企业,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推动“印象·刘三姐”、愚自乐园、临桂五通农民画等国家和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进一步发展,加快桂林国际足球文化产业园、动漫国际城等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打造国际文化产业品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制步伐。
(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实施科学保护漓江六大工程,加快构建科学保护漓江长效机制。大力实施“绿满八桂”绿化造林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植被保护和城市园林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加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保护力度,全面推进以“两江四湖”二期为重点的城市大水系建设,创建一批全国生态县、乡镇、村,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环境监管,落实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城乡空气、水源、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加强机动车船污染排放管理,强化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推进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完善中心城市和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净化回收利用处理系统,加快小城镇和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步伐。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达标。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节能减排控制指标。依法执行工程项目能源消耗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禁止发展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建设项目,优先发展节能低碳产业项目。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强化建筑节能,实现公共机构水、电、油、气等消耗指标下降15%,推进旅游车船、城市公交运用清洁能源。探索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新模式,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
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大土地执法力度,维护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资源整理和复垦力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发展、人口向社区集中居住,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加强水源、矿产等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推进工业、农业及生活领域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八)全面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促进充分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作用,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问题,积极做好军转人员安置、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积极发展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施新一轮科技创新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积极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构建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实施民生科技行动,开展以“科技进企业”“科技进社区”“科技下乡”为重点的科普活动。
优先发展教育。大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构建现代化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组织实施教育发展“十项重点工程”“十项改革试点”,颁布并实施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规划,进一步提高城乡学前教育水平,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在全区的领先地位,加快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支持高校建设,做大做强国际旅游教育基地。
加强医药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疫病防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能力建设,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成果。
提高人口与计生服务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机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持人口计生工作先进水平。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促进体育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切实提高全市各族群众的健康水平。努力提高竞技训练水平,力争在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上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创办具有桂林特色和国内外影响的体育赛事品牌。不断完善城市各类体育基础设施。
深入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在每年政府工作中,把惠民、利民、便民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持续开展惠民工程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实际问题。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十百千产业扶贫示范工程、特殊类型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库区移民新村建设等工程,加大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力度,开展教育和科技扶贫试点。实施民族地区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大会战,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九)全面加强改革和扩大开放,为科学发展注入新活力
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税体系,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新模式,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
全面提高开放水平。充分利用“中国桂林国际会展”系列品牌优势,主动融入泛北部湾、广西“两区一带”等多区域合作,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泛珠论坛、桂台经贸论坛等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力求在高新技术产业、旅游、物流、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领域取得突出成效。加快建设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生物医药)、广西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橡胶工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招大引强”战略,继续做好“走出去、请进来”工作,突出抓好“央企入桂”“名企入桂”“民企入桂”“引金入桂”工作,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大力引资、引技、引智。改善投资环境,深入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大服务活动,加强项目的跟踪服务,促进项目尽快落地进资、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形成新的增长点。
(十)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推进平安桂林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桂林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复合型警务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着力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大防控”活动,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六五”普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法律意识。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完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社会管理机制,强化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制度。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制,提高全社会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流浪乞讨、精神智障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武警、人民防空等建设,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继续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